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6-10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735.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
毕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2026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