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6 月 4 日~2026 年 9 月 3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8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386,528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854%
实际回购金额 6,075.3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0.56元/股~46.99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含),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
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实施的股
份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1,386,528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854%,购买的最高价为 46.99 元
/股,最低价为 40.5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0,753,547.16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女士、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6,532,256 100.00 176,532,256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179,346 1.23 3,405,245 1.93
股份总数 176,532,256 100.00 176,532,256 100.00
注:本次回购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为 2,179,346 股,本期回购增加 1,386,528 股,
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股票归属减少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1,386,528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有库存股 3,405,245 股,其存放于公司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
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
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