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
和《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草案)》
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
,并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将
名单》)
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至 2026
年 9 月 2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
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反映。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
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
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
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