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46,7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9 月 9 日。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共计 263 名,共计解除限售 1,046,700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385,760,955
股的 0.27%。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议案》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
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要的议案》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
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
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352.4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267 人,授予价格 19.15 元/股。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 1 名离职激励对象(袁野)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84 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前述公告的债权申
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已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完成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6 年 8 月 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0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76.8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12.49 元/股。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时,公司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 名离职激励对象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共计为 25,000 股。
其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对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8.84 元/股;因公司优化等原因被动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对应回
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00 股,回购价格为 18.8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相关规定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回购人员)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
限售 1,046,7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2025 年 8 月 29 日
授予价格 19.15 元/股
授予数量 352.40 万股
授予人数 267 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76.80 万股
授予日期 2026 年 8 月 3 日
授予价格 12.49 元/股
授予数量 76.80 万股
授予人数 101 人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0 万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解除限售。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审议情况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6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共计 1,046,700 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等其他
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
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63 名激励
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成就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的审计报告; 条件。
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市场禁入措施;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励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完成情况(A、B)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目标值 Am)
; 397,207,119.13 元,非经常性损益金
发值 Bn)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即当 A≥Am 或 B≥Bm 时,解除限售比例(X) 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
=100%;当 A
B≥Bn 时,X=80%; 付费用的数值为 382,810,306.88 元;
当 A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 润为 281,976,704.08 元,非经常性损
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 益金额为 40,576,558.58 元,激励计划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股份支付费用为 0 元,故归属于上市
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利润,但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的数值为 241,400,145.50 元,较 2024
年增长 58.5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
“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
限售系数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中除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余 263
解除限售系数 100% 70% 0%
名激励对象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均
为优良,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售条件,本次个人解除限售系数均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系数。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
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除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
个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
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回购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6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1,046,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职务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票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 263 人)
注:上述人员已剔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离职回购人员;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9 月 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046,700 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不涉及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 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14,000 -1,046,700 2,467,3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2,246,955 1,046,700 383,293,655
总计 385,760,955 0 385,760,955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
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
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
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