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交大铁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交大铁发的持续督导工作,并
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类规则制度,包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括但不限于根据新《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
导期内,公司相关的规则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做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工作,定
期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
现场核查。本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
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进行了现场核查。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与西南交
通大学签署共建联合创新中心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时,保荐机构还出具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5 年持续督导跟
踪报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
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督导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轨道交通行业目前发展迅速,发展空间巨大,因此不断吸引有资金实力或
技术相近企业进行自身的市场转移,如加大行业相关人才的引进,进行技术改
造和研发,快速研制或订制行业应用产品等。新企业的进入会进一步加剧行业
竞争,从而造成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价格下降,利润减小等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新建及改造的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
目,而通常铁路新建或改造工程项目的主要实施主体为国铁集团、中国铁建、
中国中铁等与铁路相关的大型国有集团的下属企业,因此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上
述集团的所属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铁路行业有关的大客户已成为公司收入
增长的重要支撑。公司已经与相关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
未来市场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或未来竞争对手推出了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导致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下降,将可能导致重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出现不利变
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公司的业务主要面向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采购及投资通常遵照年度预算决策机制,其项目开发计划、预算安
排、招投标及商务谈判、项目实施及验收、款项支付通常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
征。一般而言,客户通常于每年上半年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经过方案审查、
立项批复、请购申请、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程序后进行采购,整体采购流程较
长,且项目一般于年底前验收,故公司的销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
度。因此,公司收入确认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
波动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入存在季节性特征,公司收入
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导致每年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下游客户出现资信状况恶化、
现金流紧张等情形,将增加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
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且日趋高速化、自动化,对于轨道
交通智能产品及装备和专业技术服务的要求也逐步提高,推动了原有技术的有
效应用及更新、升级。由于行业技术持续更新、研发周期长,如果公司未来无
法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跟进技术研发方向,产品研发速度无法匹配行
业与主管部门对技术更新的需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将受到不利影
响。
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进行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一直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
础。但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市场需求分析、方向
确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市场投放等环节。企业的前瞻性技术成果可能面
临无法形成产品、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的情况,或者竞争对手抢先推出更先
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导致公司大量的研发投入无法产生预期的效
益,从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