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原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华原股份的持
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对本督导期内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了事前审阅。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修改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华原股份
情况
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
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
华原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
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
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本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的事项。保荐机构于 2026 年 8 月对公司
月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定期现场核查并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
查。
保荐机构对 2025 年度华原股份募集资金存放
见。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大遗漏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相关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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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 璐 李金海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