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4 00: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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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      诺        函
                   天健函〔2026〕109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互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通过贵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贵所关于会后事项的监管要求,我们本着勤
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每日互动公司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
日期间是否发生重大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
  我们已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每日互
动公司是否发生重大事项给予持续、必要的关注。
  经核查,我们认为,每日互动公司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不需再提交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核:
  一、我们审计了每日互动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141 号、天健审〔2025〕
  二、每日互动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三、每日互动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
的情形。
  四、每日互动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五、每日互动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
报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六、本所及经办人员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未受到有关
部门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七、每日互动公司未作盈利预测。
  八、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每日互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每日互动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十、每日互动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十一、每日互动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每日互动公司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
期间,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无
需重新提交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仍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
  特此说明。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加才             来伟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沃巍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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