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
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
所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嘉立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6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 民 币 84.4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69,259.76 万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7月30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13号)。公司及
其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其中:韶关PCBA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80,099.00 80,099.00
珠海PCBA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34,901.00 34,901.00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 48,000.00 48,000.00
立创软件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 5,458.03 5,458.03
合计 420,000.00 420,000.00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44,817.3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24,817.38万元。
目前,公司正有序计划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安
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并且上述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募集资金安全。该授权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
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
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
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
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磊 李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