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4 0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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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5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2026
年9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1名离职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公
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06,088,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06,088,000.00元。
   公司将于2026年9月4日在《潍坊日报》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
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本次减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
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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