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仁新材: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4 0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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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58       证券简称:聚仁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3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8 元。本
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 万元增加至 40,0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册资本变更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26]34587 号)。
  鉴于上述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现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相关规定,拟对《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章
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商事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
关事宜,上述变更以商事登记机关最终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
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 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 2026 年 6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 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 币普通股 4,000.00 万股,于 2026 年 8
日在北交所上市。               月 3 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油墨制造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油墨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 (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 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 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
               (依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6,00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000 万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五条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第四十五条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           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75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7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75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7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与交易标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与交易标的
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 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
则,适用上述第一款规定;已按照本条 则,适用上述第一款规定;已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 第一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
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本章程所指的“交易”,包括下列类型 本章程所指的“交易”,包括下列类型
的事项:                  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及 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       外);
(三)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 (三)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
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营、受托经营等);          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工程项目;          (十二)工程项目;
(十三)对外融资(包括向银行等借入 (十三)对外融资(包括向银行等借入
资金)、资产抵押及前款未列明的其他 资金)、资产抵押及前款未列明的其他
动用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等交易事项; 动用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等交易事项;
(十四)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定的其 (十四)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定的其
他交易。               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二一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
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生效实施。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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