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6-097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能
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1749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940股,发行价格人
民币20.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99,98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6JNAA2B0800)。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
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84,838,325.83元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8,999,988.00元。根据《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下,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调整前) 金额(调整后)
海能基石科学仪器智能
制造基地项目
合计 195,065,900.00 88,999,988.00 84,838,325.8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6年7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
单位: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额(调整后) 金额
海能基石科学仪器智能
制造基地项目
合计 84,838,325.83 5,732,669.52 5,732,669.52
注:上表所列募投项目已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故本次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金额自2026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日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61,662.17元(不含增值税),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91,778.64元(不含
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391,778.64元(
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序号 发行费用类别
(不含税) (不含税)
合计 391,778.64 391,778.64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
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
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海能未来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6JNAA2B0829)。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出具
了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
(二)《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
(三)《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决议》;
(四)《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6JNAA2B0829);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