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6-087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就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级子公司(含分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均为生产经营所需。同时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的担保。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
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融资授信
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无需再对单笔融资授信以及上述
担保事项逐笔另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6 日和 2026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融
资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6)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43)。
二、 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欢乐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为“531XY260805T000144”《授信协议》,公司与招
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为“531XY260805T0001440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
司为山东欢乐家向招商银行申请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限额为
人民币 3,200 万元。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2026 年度对 本次担保前
担保方 近一期经审 本次担保后 是否
被担保 前,被担保 后,被担 被担保方已 已使用的
担保方 持股比 计(2025 年 剩余可用担 关联
方 方的担保 保方的担 审议的担保 2026 年度担
例 度)资产负债 保额度 担保
余额 保余额 总额度 保额度
率
山东欢
公司 100% 68.33% 11,667.24 11,667.24 20,000.00 0.00 16,800.00 否
乐家
注:因本次担保对应的授信尚未实际发生,因此本次担保前及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未发生变化。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1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孟良崮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曾繁尊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 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罐头、饮料生产、销售(按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范围经营,有效期以
许可证为准);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生产、销售;农副产品(不含专营)
、
经营范围
果品购销;经营企业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 32,143.91 36,898.68
(人民币/万元) 负债总额 20,071.72 25,213.5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6,791.21 21,741.44
银行贷款总额 9,103.91 11,000.02
净资产 12,072.19 11,685.10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174.90 39,657.66
利润总额 520.86 1,308.93
净利润 387.09 983.08
四、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一) 保证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授信申请人: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三) 保证内容:同意在编号为 531XY260805T000144 的《授信协议》约定的
授信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万元整(含等值
其他币种)授信额度。
(四)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
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大写)叁仟贰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
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 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
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
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六) 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
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七) 保证责任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
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有利于促进业
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被担保方属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79,666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6.20%,实际担保余额为 48,668.61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6.5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