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7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授予登记数量:743.60万股
(二)授予登记人数:34人
(三)授予价格:5.51元/股
(四)股份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五)上市日期:2026年9月8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已完成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
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6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示时限内,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2026年7月8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
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8月3日。
(二)授予价格:5.51元/股。
(三)股份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四)股份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五)授予登记人数:34人。
(六)授予登记数量:743.60万股。
(七)分配情况:
获授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
占公司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的比例
(万股) 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26 人) 340.60 45.80% 0.3013%
首次授予合计(34 人) 743.60 100.00% 0.6579%
注 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八)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九)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安排进行限售,不得转
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安排与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安排相同。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该等股
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在解除限售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
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以授予价格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20%;
注 1:上述“扣非归母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公司
合并报表层面财务数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
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财务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考核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P)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P≥100% 100%
P<70% 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考核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目标达成率、营业收入目标达成率对应公
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的孰高值。
注:P=考核年度对应指标实际增长率/考核年度对应指标目标增长率。
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当期不得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十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根据以
下考核评级表确定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S≥80 60≤S<80 S<6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100% 80% 0%
各解除限售期内,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由公
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前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按规定将
前述激励对象放弃拟获授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7人调整为3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3.60万股
保持不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后在限制性股票认购缴款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按规定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获授限制
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再办理授予登记。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激励对象
人数为34人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53.60万股调整为743.60
万股。
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无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筹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6年9月8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减变动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股份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000,000 10.17 7,436,000 122,436,000 10.7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15,291,657 89.83 0 1,015,291,657 89.24
三、总股本 1,130,291,657 100.00 7,436,000 1,137,727,657 100.00
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仍无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上述总股本计算,
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股。
九、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利
安达验字(2026)第B0006号):“截至2026年8月30日止,仁东控股公司已收到
货币资金形式投入。需要说明的是:其中一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1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认缴出资款较原定认购金额相应少缴55.10万元。截止2026年8月30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7,727,657.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十、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于授予日确定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并根据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分
别确认银行存款、股本和资本公积,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
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所取得激励对象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或
费用,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限制性股票在可解除限售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
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未解除限售而回购注销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二)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公允价值基于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
(三)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成本费用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
本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743.60万股,所涉激励成本将根据解除限售安排分
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激励总成本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 1:上述预计结果不代表实际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
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以审计结果为准。
注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