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13704 债券简称:春风转债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
临平区临平街道绿洲路 1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
会议,董事长赖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董事候选人郭强先生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9,029,036 97.6207 2,404,621 2.3704 9,000 0.008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袁晟、陈家齐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