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0 证券简称:*ST 同辉 公告编号:2026-085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李兴华、许学银、魏强、雷洁、王克敏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聘任孔凡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赵起高提名孔凡峰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三年。孔凡峰先生目前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超过一年,了解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聘任白宜鑫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
名白宜鑫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三年。白宜鑫女
士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聘任何羽江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名何羽江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配合董秘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聘任郝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名郝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配合董秘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
(二)《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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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