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111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尚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
反馈进行记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于公司(含子公司)
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核查了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均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