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2026年9月3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
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9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人员及其近亲属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议案》
本次豁免相关主体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
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有利于本次控制权转让的交易实施,交易完成后优化公
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稳定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豁免相关主体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邹淦荣先生、张元泽先生、吴卫先生、李道勇先生、孙永镝先生回
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
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