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购买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甘
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
密制度,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持续贯穿于本次交易过程的始终,具体情况说明
如下: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
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时,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况,并已制作书面的交易进程备忘录予以妥当保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会议
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以及为本次交易服
务的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知晓。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以及为本次交
易服务的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内幕信息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上市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保证
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信息。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
制定、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机
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
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
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