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
司及子公司”)为保障企业稳健发展,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采购成
本,保障供应链稳定,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现将
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交易目的及必要性、可行性
公司主要从事氨纶纤维、聚氨酯原液、己二酸等聚氨酯制品材料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苯作为公司核心原材料,其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采购成本和
经营业绩形成风险和影响。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旨在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风
险对冲功能,降低核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完全基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资金使用安排与公司经营规模、现金流状况相匹配,
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交易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编制了《可行性分
析报告》。
二、业务概况
(一)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
民币 24 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交易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已审议额
度。
(二)交易方式
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主要为苯。
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三)交易期限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
时止。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
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相关性。当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价差(基差)发生不利变动时,可能出现
期货端损益无法完全覆盖现货端价格变动的情形,从而影响套期保值效果。
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
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的,禁止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
模,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
确保全面监督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到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等,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生产经营所用
的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
不得与前述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大变动或产生重大浮亏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适时向董事会汇报,以便启动
应急机制妥善应对。
可行性、风险控制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核查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实
施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
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
规避和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已
制定《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
施具有可行性。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
动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
定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