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3 00:18: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本次发行前,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拓启航”)持有公
司26,916,38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73%,系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68,862,219股测算,
君拓启航持股比例预计为32.1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按照发行股数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君拓启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君拓启航已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
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规定,经股东会同意后,君拓启航即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免
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君拓启航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飞鹿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