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0 证券简称:奥美森 公告编号:2026-059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建立、健
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
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
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长期经
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23.006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30.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
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 * Q/Q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
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 回购规模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1.5 万股,不超过 8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 0.5%-1%,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资金不超过回购资金的 9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 回购实施期限
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424,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 51.13 %,最高成交
价为 21.6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3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996,716.35 元(不
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一)《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