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森”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负责奥美森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森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
本督导期内,奥美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
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就奥美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
核查。
保荐机构对奥美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和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
查意见。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张 龙 赵 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