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36 证券简称:宇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12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4.6434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401.7906 万
元增加至人民币 40,446.4340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
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公司拟对上市后适用的《宇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中的
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名称变更为《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公司章程(草案)》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公司于【】年【】月【】日经上海证券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
交易所核准并于【】年【】月【】日经 所核准并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条 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4,044.6434 万股,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在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0,446.4340 万元。
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万股。公司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0,446.4340 万股。
上市前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 公司上市前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
(以下简称“A 类股份”)及普通股份 份(以下简称“A 类股份”)及普通股份
(以下简称“B 类股份”)组成。有权 (以下简称“B 类股份”)组成。有权持
持有 A 类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 有 A 类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
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 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
公司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 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
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 A 类股 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 A 类股份的股
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 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
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10%以
第二 10%以上。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公司仅 上。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公司仅有股东王
十一 有股东王兴兴为 A 类股份持有者,其所 兴兴为 A 类股份持有者,其所持的部分公
条 持的部分公司股份为 A 类股份。 司股份为 A 类股份。
每份 A 类股份的表决权为每份 B 类股份 每份 A 类股份的表决权为每份 B 类股份表
表决权数量的 10 倍。除表决权差异外, 决权数量的 10 倍。除表决权差异外,A
A 类股份与 B 类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 类股份与 B 类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
利完全相同(包括但不限于分配利润或 全相同(包括但不限于分配利润或者剩余
者剩余财产的顺序等)。A 类股份不得 财产的顺序等)。A 类股份不得在二级市
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 场进行交易。
持有 A 类股份的股东应当按照所适用的 持有 A 类股份的股东应当按照所适用的
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行使权利,不得滥 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行使权利,不得滥用
用特别表决权,不得利用特别表决权损 特别表决权,不得利用特别表决权损害中
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其中 A 类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446.4340 万股,其中 A
份为 4,407.4296 万股,由股东王兴兴持 类股份为 4,407.4296 万股,由股东王兴兴
有;B 类股份为【】万股,由王兴兴及 持有;B 类股份为 36,039.0044 万股,由王
第二
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有。 兴兴及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有。
十二
如公司发生同比例增资配股、转增股本、 如公司发生同比例增资配股、转增股本、
条
分配股票红利、股份合并及拆分,公司 分配股票红利、股份合并及拆分,公司的
的 A 类股份数量和 B 类股份数量相应调 A 类股份数量和 B 类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整,变动前后 A 类股份比例保持不变。 变动前后 A 类股份比例保持不变。
第二
本章程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
百一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
十八 效。
效。
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事项属于前述授权范围,且前述授权仍在有效期内,因
此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
及其指定人士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登记以及
《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