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 日 14:30 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904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 日 9:15——9:25,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
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托代表共计 175 名,代表股份 301,260,2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6,626,864
股的 59.46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名,代
表股份 215,277,3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6,626,864 股的 42.4923%;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173 名,代表股份 85,982,9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江导司律师事务所指派陈超、蔡元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 1.00、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196,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22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
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