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76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及处理完成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董事会
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本比例 0.1845%),减持期间为自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
照有关规定予以出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回
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5,200 股,占公司回购完
成时总股本的 0.3603%,最高成交价为 14.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06 元/股,
回购均价为 13.7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17,20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数量 365,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8%,成交金额为 5,096,69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成交最高价为 14.20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13.78 元/股,成交均价为 13.96 元/股。
本次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公司的既定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544,109 15.21% 31,544,109 15.2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779,908 84.79% 175,779,908 84.7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65,200 0.18% 0 0%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售
的股份
三、总股本 207,324,017 100.00% 207,324,017 100.00%
四、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动。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
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
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下列敏感期内减持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号——回购股份》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符合关于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出售数
量的相关要求:
(1)公司减持委托价格非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单日最高出售股份数量为
交易日即(2026 年 05 月 22 日)至(2026 年 06 月 18 日)日均成交量为 4,604,386
股,公司每日出售的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百分之二十五(即 1,151,096 股);
(4)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一;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已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述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完成回购的 365,200 股公
司股份已全部处理完成。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
购事项不存在违反《回购指引》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