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6-06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回购股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同意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若公司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二、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已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其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贷款用途为仅用于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
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55)。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增开股
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 备注
广东明珠集团股 B884030616 使用自有资金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 B888777919 使用贷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除新增上述回购贷款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