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章程》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北
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并根据有关规定,于 2026 年 8 月
具体情况如下: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对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