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行 股 份 有限公 司 杭州分 行签 署了 《最 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合 同编号: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亿伍仟万
元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资金需求情况,结合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
为确保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山针织”)、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健盛”)、杭州乔登针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乔登针织”)、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俏尔婷
婷”)拟为公司在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15,000 万元、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江
山针织在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俏尔婷婷拟为贵州鼎盛在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
超过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对资
金的需求。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或总裁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实施期限至下
一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止。
该议案于 2026 年 4 月 3 日由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盛集团关于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
《健盛集团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上市公司(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张茂义持股 38.59%。
法定代表人 张茂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41008835U
成立时间 1993 年 12 月 6 日
注册地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知行路 1699 号 3 幢
注册资本 叁亿肆仟贰佰陆拾叁万捌仟零肆拾玖元整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一般项目:针纺织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体育用品及器
材制造;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经营范围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7,477.32 376,849.2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20,682.70 197,024.93
资产净额 166,794.61 179,824.35
营业收入 100,974.18 202,369.73
净利润 8,043.98 24,334.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伍仟万
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
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信申请人申请开立的以第三方为被担保人的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票据保付、
提货担保函等付款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以及为授信申请人所承兑商业汇票提供保贴所形成的授
信申请人对贵行的债务;
信申请人签发的债权凭证/无条件付款承诺而享有的债权)及相应的逾期违约金
(滞纳金)、迟延履行金,及/或贵行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来源资金向授信申请
人支付的应收账款融资收购款及相关保理费用;
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或跨境贸易直通车等跨境联动贸易融资业务时,依据具体业务文本约定为归还联
动平台融资而做出的押汇或垫款(无论是否发生在授信期间内)及利息、罚息、复
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受益人转开信用证的,该信用证项下贵行履行开证行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
垫款及因该开证所发生的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债务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债务;
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
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
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
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具体以第 1.1 条所述
各项范围为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
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
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
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
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
欠贵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
/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贵行有权直接向本
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
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
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为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 26.00 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85%。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22.60 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
范围内互相担保)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96.3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