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3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9 月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8 月 31 日)登记
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
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一)
持股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二)
持股 占无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股份总数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说明
(一)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
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二)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一致。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