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12 证券简称:北芯生命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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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北芯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核
对,请参会人员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规定的登记方法办理参会手续。会议开
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同
意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
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指定的
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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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
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
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
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
司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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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0 日 15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芳路 6 号庭威产业园 3A 栋 3
楼 305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9 月 10 日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
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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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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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与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
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北芯生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417.0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00%,
其中首次授予 375.30 万股,预留授予 41.70 万股,授予价格为 20.03 元/股。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91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
术与业务骨干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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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实现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有效结合,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全部激励对象,并从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两个维度建立考核体系。公司层面以营业收入增长
率作为核心业绩考核指标,并针对 A 类计划和 B 类计划设置相应考核要求;个
人层面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及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相应归属比例,最终归属数量
按照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具体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归属比例及
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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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归
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
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
(5)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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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
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