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退出
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四
川汇安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安融”)拟向本公司及其他部分
小股东定向回购其所持的全部股份,回购完成后履行减资程序。汇安融拟回购本
公司持有的 2,477,576.82 股股份,占汇安融总股本的 4.9552%,回购总价款为
人民币 12,804,679.95 元。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各方原始投资成本扣除投资期间
已获得分红后的剩余金额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汇安融股
份。
●本次回购交易各方中,高雅女士为公司联席董事长成畋宇先生的配偶,同
时系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献国先生的子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高雅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上
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共同退出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
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参股子公司四川汇安融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6 年 9 月 2 日与本公司及其他部分小股东(以下统称
“各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和《保证担保合同》,回购各方所持汇安融的
全部股份,回购完成后办理减资程序。其中汇安融拟回购本公司持有其
联方高雅女士持有其 1,161,572.77 股股份,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3,989,510.39
元(上述事项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高雅女士均不再持
有汇安融的股份。
高雅女士为公司联席董事长成畋宇先生的配偶,同时系公司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高献国先生的子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高雅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共同
退出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与关联方共同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成畋宇先生回避表决。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各方中,高雅女士为公司联席董事长成畋宇先生的配偶,同时系公
司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献国先生的子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高雅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其它关系,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的情形,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序号 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成都安融会企业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成都汇安会企业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成都汇融九州企业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000 100.00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19,569.13 21,206.08
负债总额(万元) 4,109.02 5,319.35
净资产(万元) 15,460.11 15,886.73
营业收入(万元) 2,249.77 4,275.75
净利润(万元) 622.78 1,047.06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由参与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回购总价款按照交易各方原始投资成本
扣除投资期间已取得分红后的剩余金额计算。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回购方(协议主要内容中下称“回购方”、“公司”或“甲方”):四川
汇安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被回购方(下称“被回购方”或“乙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份回购
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所代表的乙方对甲方注册资本、资本公积、任意公积、未分
配利润、股东义务,以及成交日之前已存在、宣布或批准的利润等全部的权利、
利润、利益或股东义务。
向回购乙方所持有的公司 2,477,576.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52%,即回
购的股份),同时甲方减少注册资本 2,477,576.82 元。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本
次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第三条 回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次合计回购总价款为 12,804,679.95 元(大写:壹仟
贰佰捌拾万肆仟陆佰柒拾玖元玖角伍分)。
甲方负责办理本次回购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且收到甲
方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签署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完成签署。因乙方原因导
致迟延的,甲方付款期限自动顺延,顺延期间甲方无责且无需支付任何逾期利息。
回购价款按以下方式分两期支付:本协议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被回购方
合计支付回购总价款的 20%(即“首付款”),即 2,560,935.99 元(大写: 贰佰
伍拾陆万零玖佰叁拾伍元玖角玖分)。本协议生效后 5 个月内,甲方向被回购方
支付剩余 80%的回购尾款,即 10,243,743.96 元(大写:壹仟零贰拾肆万叁仟柒
佰肆拾叁元玖角陆分)。
在乙方履约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
足额向乙方支付款项的,在逾期三个月内,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甲方未
支付款项×逾期天数(自然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若甲方超过三个月仍未向乙
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则需向乙方支付逾期罚息=甲方未支付款项×逾期天数(自然
日)×0.4‰。
第四条 回购的股份的交割
交割日指甲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自交割日起,回购的股份的所有权利、义务
和风险转移至甲方,乙方不再是汇安融股东,不再拥有甲方任何股份或权益、亦
不再承担股东义务或责任。
押、担保、债务或其他权利限制,不会因此给甲方带来任何纠纷或损失。否则,
甲方有权无责延迟支付回购价款直至乙方解除所有权利限制,且乙方应按回购价
款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
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续。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产生的各项税费等费用,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承担方
各自承担;涉及被回购方应承担费用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从回购尾款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徐衍
乙方二:李鑫
乙方一与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系汇安融(担保合同中简称“债务人”)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项,具体金额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支付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第二条 保证方式
约定履行回购款支付义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无权主张
先诉抗辩权。
第三条 保证范围
债务人逾期支付而产生的逾期履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
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
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第六条 保证人的义务
生任何可能影响其履行保证责任能力的事件,乙方应在该等变化或事件发生后三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增加债权金额等),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仍应按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
证责任。但若变更加重了乙方的保证责任,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对加重
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保证责任的实现
(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足额支付回购款的;
(二)债务人发生主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且该违约事件影响其支付能力的;
(三)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行保证责任的;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或义务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到通知后五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主合同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出参股子公司汇安融,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及投
资策略,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作出的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
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
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认为:本次公司退出参股
子公司汇安融,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及投资策略,为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作出的安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
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退出参股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与关联方共同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