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3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 甬能 Y1
债券代码:243774.SH 债券简称:25 甬能 Y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8 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
有限公司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
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签
订担保协议,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热电”)和宁波朗
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辰新能源”)提供合计 9,670 万元人民币的连
带责任保证。
被担 担保 被担 年度预 年度预计 债权人名称 本月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
保方 方持 保方 计担保 最高担保 保金额 余额 保余额
股比 2026 总额 余额 (万 (万元) 占公司
例(%) 年6月 (万元) (万元) 元) 最近一
资产 期经审
负债 计归母
率(%) 所有者
权益的
比例(%)
浙商银行股
科丰
热电
宁波分行
朗辰
宁波银行股
新能 100 63.47 80,000 70,000 1,670 0 0.00
份有限公司
源
合计 120,000 105,000 / 9,670 3,924 0.71
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对科丰热电原担保合同已到期,此次为
续签合同。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科丰热电的担保余额为 9,177.87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66%;公司对朗辰新能源的
担保余额为 24,410.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
的比例为 4.43%,上述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公司参股公司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石油”)向上海国
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罐容 2.8 万吨(启用罐
容 2.8 万吨)及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高硫燃料油期货
交割罐容 11.4 万吨(启用罐容 11.4 万吨)已于 8 月获批并正式启用,公司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
关于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2026-022)和《宁波能源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2026-030)。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按 20%股权比例为华泰石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5 年 12 月 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
《宁波能源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7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何水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7532786568
成立时间 2003-10-08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剑兰路 1361 号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蒸汽热量、电力电量、热水、冷水(不含饮用水)的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生产后煤渣处理;供热、供电相关的信息咨询、技
术服务;管网维护。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313.37 29,997.9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 15,373.00 13,351.44
资产净额 16,940.36 16,646.50
营业收入 16,001.37 25,124.08
净利润 293.87 16.55
(二)被担保人二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蒋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3MA7G6QTH1M
成立时间 2022-01-24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
注册资本 32,2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
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80,724.94 78,286.65
负债总额 51,239.27 49,477.85
资产净额 29,485.67 28,808.79
营业收入 4,526.04 8,841.67
净利润 125.07 -382.13
(三)被担保人三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参股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持有其 35%股权,
公司持有其 20%股权,上海开程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持有其 18%股权,北京京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其 15%股权,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2%股
权。
法定代表人 王冠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762530411R
成立时间 2004-05-31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
注册地
田街 66 号 901 室
注册资本 114,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原油仓储;成品油仓储;港口经营;出口监
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经营范围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保税燃料油
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经
/2025 年度(经审计)
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234,346.85 230,391.89
负债总额 146,291.77 143,552.11
资产净额 88,055.08 86,839.78
营业收入 8,739.80 11,985.24
净利润 1,165.13 -1,599.7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 债权人名 担保协议签 担保合同金额 担保
担保范围 保证期间
保人 称 署日期 (万元) 方式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日起三年。
浙商银行 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连带
科丰 股份有限 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
热电 公司宁波 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 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
分行 他应付费用。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
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
朗辰 宁波银行 连带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新能 股份有限 2026-08-19 1,670 责任 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源 公司 保证 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
之日起两年。
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
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科丰热电和朗辰新能源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公司为上
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担
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
上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华泰石油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其开展低硫燃料油和高硫燃料油期货交割仓库
业务出具担保函是根据能源中心和上期所的相关规定。华泰石油核心管理团队在
油库运营方面经验丰富,具有期货交割库安全管理能力,其第一大股东中化兴中
为央企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此外,华泰石油对储罐内的油品
均投保了全额的财产一切险,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
司为子公司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满足公司发展
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
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需要,被担保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华泰石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
为其出具担保函是根据能源中心和上期所的相关规定,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华
泰石油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45,251.90 万
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71,711.90 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06,760.00 万元(均为反
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
比例为 171.43%、103.68%和 55.6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