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 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上诉人撤诉 上诉人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
被上诉人 被上诉人
人地位
涉案的金额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诉讼上诉人(原审原告)已 本次诉讼上诉人(原审原告)已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 撤诉,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 撤诉,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
的影响 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或 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或
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
股东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莫然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振芯科技于 2026 年 2 月
驳回原告莫然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莫然负担。
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上诉,成都中院受理本案。
(二)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月 11 日作出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无效。
判决驳回原告徐民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徐民负担。
中院受理本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2026 年 6 月 11 日、2026 年 7
月 1 日、
(公告编号:2026-020)、
《诉讼事项公告》(2026-044)、《诉讼事项进展公告》(2026-047)、《诉讼事
项进展公告》(2026-052)。
二、诉讼进展情况
(一)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
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川 01 民终 24245
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莫然向成都中院提出撤诉请求,成都中院裁定如下:
(1)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二审案件受理费 100 元,减半收取 50 元,由上诉人莫然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川 01 民终 24697
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徐民向成都中院提出撤诉请求,成都中院裁定如下:
(1)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二审案件受理费 100 元,减半收取 50 元,由上诉人徐民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构成的影响
本两起诉讼主要为公司股东起诉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两起诉讼上诉人
(原审原告)均已撤诉,一审判决均已生效,即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作出的
股东会决议、2026 年 3 月 11 日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号);
号)。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