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6-029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以及股东会决议的相关授权,
董事会同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9 月 28 日至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计划与《回购报告书》
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决议按
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使用自
有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含)、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
内,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及后续出售
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回购
股份 最高 成交 价为 9.61 元 /股, 最低为 8.39 元/ 股,支 付的回 购总金额为 人民币
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 12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
要求。
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期间,按照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对
上述已回购股份进行出售,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 2,00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出
售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3,516,600 股。具体详见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计划的具体情况
求,该部分回购股份应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
股本的 1.75%。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则不出售。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其中:回购证券
专用账户
三、总股本 200,868,295 100% 200,868,295 1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
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
不影响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
行为。
六、风险提示
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
等的不确定性。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