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民币 13.99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约为 21,443,888 股~
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取得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购报告书》《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3,662,49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价为 8.17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8.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766,233.8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