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
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
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
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
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
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
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
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
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
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
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
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
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
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
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
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
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
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
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9 月 9 日至 2026 年 9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
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在的
积极性,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人才基石,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
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