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
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鼎智智能
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智科技”
“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鼎智
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
据新《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
规则制度的情况
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鼎智科技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本督导期内,鼎智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
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
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对鼎智科技预计 2026 年关联交易、新增预计
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类型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施、招股书所载真实性的承诺、关于 是 不适用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等)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技术研发、创新并满足客户需求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公司一贯重视
技术研发和创新,并敏锐地洞悉市场与客户的需求。未来公司可能出现技术研发、
创新拘泥于现有产品、技术滞后,甚至偏离市场需求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未来
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发展潜力的保障,公
司发展需要大量具有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因此,若出现技术人员大
规模流失,将对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维持竞争优势以及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公司存货周转时间变长。公司已结合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
价准备,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存货出现
大幅跌价损失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各种原材料主要有金属棒料、定子组件、编码器、轴承等。其
中,金属棒料、定子组件等占比较大,其价格与铜价、钢价关联密切,因此大宗
商品市场上铜、钢等相关金属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影响。公司
采购的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
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受国际贸易环境不稳定、地缘政治冲突、单边贸易主义等多重因素影响,各
国政府可能增加市场进入壁垒。若部分主要贸易地区针对公司产品实施加征关税
等贸易保护政策,将导致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海外订单缩减,对公司营业收入
及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全球货币政策分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人民
币与海外主要结算货币汇率存在大幅波动风险,汇率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海外业
务收入折算、进出口采购成本及汇兑损益,进而扰动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与跨境经
营稳定性。
公司实施全球化经营战略,在美国、韩国、欧洲等国家拥有子公司,2025
年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建设海外生产基地。泰国生产基地旨在进一步拓展公司海
外市场,提高公司国际竞争力。如果公司无法及时适应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变化,
或者行业情况、国际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建设进度不
达预期、预计利润减少甚至业务中断,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 2026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书言 王 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