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塑股份: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2 00: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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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等有关规定, 现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依法制定
并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
召集、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股份公司成立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累计召开 15
次股东(大)会(含创立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所持表决权符合
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由
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
记录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股份公司成立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累计召开 20 次董事会,出席董事会的人员符
合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决议
内容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 1 名监事会主席。监事的任期为三年,
可以连选连任。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会议的组成与职权、
召集、主持及提案、通知和召开、表决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股份公司成立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累计召开 12 次监事会,出席监事会的人员符
合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决议
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张荣武、王茂祺、刘小丽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其中张荣武为主任委员。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人员构成、任职资格、选
举和聘任、职责与履职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三
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张荣武,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
  公司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
勤勉、认真、严谨地履行其权利,承担其义务,积极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参与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
工作,对切实保护股东权益不受侵害及监督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
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任
免程序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的规定,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协
调和组织信息披露等事宜。自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并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事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
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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