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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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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数量共计14,761,750份,行权价格为19.22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将于2026年9月26日届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
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
自主行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工作。自本公告日起,公司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
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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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聘
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
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
核查意见,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站(http://www.wustec.com)及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4年9月3日召开了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权日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独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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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完成。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
后,按照《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从20.22元/股调整到19.72元/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7,500份。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107,5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计129,000份。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
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认,上述129,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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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
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1,500份。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上述161,5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获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按照《2024年度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9.72元/股调整
到19.22元/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60,000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上述60,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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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本次共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4,750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1日、2024
年9月28日、2024年10月15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8月22日、
日 、 2026 年 8 月 26 日 在 公 司 指 定 披 露 信 息 的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公司 2024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第一个行权期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
第二个行权期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个行权等待期于2026年9月26日届满,届满后可以进行行权安排,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50%。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足行权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选;
形,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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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业绩考核目标B 年度、2025年度加权平均
行权安 业绩考核目标A(公司层面 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公司层面可行
排 可行权比例100%) 24.25%、28.57%,且均不
权比例80%)
第一个 2024年度、2025年度的加权 2024年度、2025年 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行权期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 度的加权平均净资 80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标公司同期80分位加权平均 15%。 实际行权比例为100%。
净资产收益率。
第二个 2026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026年度加权平均
行权期 益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80分位 于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与各部门及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情况综合 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
评分的结果,考核结果与激励对象对应的个人层面系数如下: 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S) 个人层面可行权系数 销外,剩余599名激励对象
S=100 100% 中 的597 名 激 励 对 象个 人
S≤60 0(不可行权)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系数×公 权数量为14,738,500份;2
司层面实际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23,250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符合行权条件的599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鉴于:(1)《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0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2)其余599名激励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该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个人考核层面不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1,75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共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合计14,750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由600人调整为599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9,540,000份调整为29,525,250份。
上述事宜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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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此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期权代码及简称
期权代码:037464;期权简称:沪电JLC2。
五、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
六、行权期限
根据业务办理的时间情况,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9月28日
起至2027年9月24日止。
七、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合计
行权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
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
易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
权期内行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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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予以注销。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14,761,750股,股本结构变
动将如下表所示:
本次行权前 本次行权后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511,801 0.08% 2,011,801 0.10%
高管锁定股 1,511,801 0.08% 2,011,801 0.1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22,851,736 99.94% 1,937,113,486 99.90%
三、总股本 1,924,363,537 100.00% 1,939,125,287 100.00%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
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
对股票期权的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
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
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
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其他相关说明
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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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
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束后的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并严格遵
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