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下简称“
予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披露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等文
件。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调整未涉及增加新激励对象。
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首次授
予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
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