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6-070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8.22 元,
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
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2.50 元/
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扣除已回
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 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回购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不超过 2,000 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
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800,000 股-1,600,0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0.8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金额达到下限,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已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和
市场情况实施回购,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无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