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信诺维”)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联席主承
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银河证
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532.3352 万股,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于 2026 年 09 月 03 日(T 日)分
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
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
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发
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
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具
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
累计投标询价。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
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 2,000 万股(不含 2,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
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7.79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为 2,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
报时间晚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 14:22:08:306(不含 2026 年 8 月 31 日 14:22:08:306)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7.79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等于
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149 个配
售对象。按以上原则共计剔除 406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72,8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19,120,550 万股的 2.9960%。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具体剔除情况请见《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
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
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7.6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 年 09 月 0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1)44.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50.4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52.7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59.3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研率为:
(1)20.07 倍(每股研发费用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计的研发费用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61 倍(每股研发费用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
准则审计的研发费用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低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
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
资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
下简称“四数孰低值”)27.7054 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
药制造业(C27)。截至 2026 年 08 月 3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8.24 倍。
(3)截至 2026 年 08 月 31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
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T-3 日 2025 2025 2025
股票 年研 年扣 年扣 2025 年
T-3 日市 静态市 2025
收盘 发费 非前 非后 静态市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值(亿 盈率 年市
价 用 EPS EPS 盈率(扣
元) (扣非 研率
(元/ (亿 (元 (元/ 非后)
前)
股) 元) /股) 股)
百利天恒 688506.SH 266.84 1,101.71 25.14 -2.55 -2.83 -104.56 -94.33 43.83
荣昌生物 688331.SH 121.78 687.42 12.19 1.26 0.12 96.87 1,015.76 56.40
迪哲医药 688192.SH 58.28 271.10 8.56 -1.64 -1.81 -35.48 -32.21 31.68
诺诚健华 688428.SH 28.29 500.48 9.52 0.36 0.31 77.90 90.44 52.59
信达生物 1801.HK 89.80 1,565.94 26.24 0.47 0.40 192.48 225.62 59.67
科伦博泰 6990.HK 430.13 1,028.11 13.20 -1.60 -2.13 -269.16 -202.36 77.91
乐普生物 2157.HK 3.83 69.15 4.01 0.14 0.20 26.46 19.40 17.26
均值 - - - - - 67.08 54.92 48.4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6 年 08 月 31 日(T-3 日);
注 1: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5 年扣非前/后 EPS=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汇率采用 2026 年 8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6510 元人民币;
注 4:计算 2025 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均值时剔除负值百利天恒、迪哲医药、科伦博泰和极端值信
达生物;计算 2025 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后)均值时剔除负值百利天恒、迪哲医药、科伦博泰和极端值荣昌
生物、信达生物;
注 5:T-3 日公司市值=T-3 日股票收盘价*T-3 日公司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27.6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59.34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扣非前)。本次发行价格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研率 48.48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4)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4,346.56 倍。
(5)《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
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
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
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行价格 27.60 元/股和 6,532.3352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
金总额为 180,292.45 万元,扣除约 12,025.73 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266.72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
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
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
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
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
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
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
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新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富通信诺维员工参与科创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其他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
(天津)有限公司、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柒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
海富通信诺维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
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
关规定。
股申购。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
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
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联
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
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
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
启发行。
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6 年 09 月 0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
当于 2026 年 09 月 07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09 月 07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
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
(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
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
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
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
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
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
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
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
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
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
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