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602,5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492%)的董事兼总经
理赵东京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9 月 23 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持有本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38%)的董事景梓森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9 月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6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于近
日收到董事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的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东京 董高 602,560 0.5492%
景梓森 董高 70,000 0.06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临时公告
赵东京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景梓森先生: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赵东京 150,000 0.1367% 集中竞价
景梓森 17,500 0.0160% 集中竞价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年 9 月 23 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
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上述股东作为公
司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临时公告
四、备查文件
赵东京先生、景梓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