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智
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
荐机构,负责海昌智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公司信息披露文 及时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件审阅情况 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督导公司建立健 查阅公司章程、治理制度、董事会及股东会资料、各
章制度的情况 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并有效执行。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募集资金使用监
督情况
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
通过日常沟通、现场培训、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
督导公司规范运
作情况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 1 次现场核查。
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新增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使
发表专项意见情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况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
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经营环境、业务、财务、管理、核心技
术等重大变化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经核查,海昌智能及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的
承诺主要为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阶段出具的承诺,相关承诺均在本督
导期内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或者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序号 报告事项 说明
相关风险已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中披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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