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
)作为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泰”
“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新恒泰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具体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
督 导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并 有 效 执 行 不限于根据《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
规则制度的情况 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新恒泰
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查
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本督导期内,新恒泰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
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
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
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
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
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序号 具体项目 工作内容
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
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核查意见》。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具体事项 存在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
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新能源电池、通信、汽车内饰、运动用品、
包装、鞋材、婴童用品、消费电子等诸多领域,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产业与宏观
经济形势存在高度关联,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影
响。当前,受世界经济存在不确定性、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国内整体经济增速放
缓等因素影响,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增加。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发展情况波动较大,
可能对公司市场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
影响。
公司的 IXPE、PE Foam、PVC 耐磨层等产品被下游建筑装饰领域的客户广
泛用作 PVC 塑料地板的静音缓冲材料和耐磨层材料,并通过下游客户出口欧美
等国际市场。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反复变化,包括 PVC 塑料地板在内的下游
行业企业受到较大影响。如果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贸易政策持续发生不利变化,
导致公司下游行业需求和竞争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对公司的销售及利润水平
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竞争较为充分,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等因
素影响,公司需要不断加大客户开拓、产品研发、技术改进、规模生产、质量控
制等方面的力度。若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无法保持自身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地位
将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乙烯、聚丙烯等石油化工下游产品,与国际石油
价格关系密切。由于聚乙烯、聚丙烯等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大,价
格波动可能导致产品销售成本和毛利率波动。受国际市场需求变动、经济周期等
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原油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因此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
动的风险。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在发泡材料技术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储
备和丰富的开发经验。预计公司未来仍将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生产工艺、技术
研发、销售管理、业务运营等方面的人才储备情况对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有
着重要作用。如果公司不能做好优秀人才的储备或者发生较大的人员流失,将影
响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越南恒泰、泰国恒泰两家境外子公司。境外经营面
临文化差异、语言障碍以及价值观冲突等困难,对境外子公司的业务拓展可能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若未来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发生对公司开展业务的不
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定比例的境外销售,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汇率波动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若未来汇率波动较大,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
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 IXPE 产品生产涉及辐照工序,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取得了安全生产资质,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配置了安全生产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积累了较多的安全生产经验,未发生重大安
全事故,但是仍然存在因设备故障、操作不当、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
而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加,
如果公司客户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发生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形,公司可能面临应收
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潘 洵 蒋根宏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