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五矿证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鹏智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泰鹏智能的持续
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章制度的情况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舆情
管理制度等)。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
金银行账户对账单,查看募投项目进度,对公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情况等。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股东
核查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山东
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关
于山 东泰鹏智 能家居股 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 金投
资项 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 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泰鹏智能及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的承
诺主要为其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阶段出具的承诺;相关承诺均在本督导期内正
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或者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持续督导期内,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尚融女士
工作变动,为保证泰鹏智能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的有
序进行,五矿证券指定薛明伟先生接替尚融女士担
任泰鹏智能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薛明伟先生和胡
洁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相关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进
行披露。
无。
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无。
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明伟 胡 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