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大连美德乐工业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
业务管理细则》
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
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向
情况 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效执行规则制度情况 《承诺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督导期内,公司
上述治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及时取得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及银行
流水,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按照《募集
保证专款专用。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查看日常经营情况、访
谈、查阅相关合同及会计凭证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督导期内,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被监管机构
处罚等违规情况的发生。
本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事
项。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针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督导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承诺具体情况如
下:
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 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因和解决措施
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 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因和解决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下游应用于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占比较高。新能源电池行
业产线新建及改造升级需求放缓可能导致新能源电池制造装备市场规模增速放
缓,宏观经济环境亦会影响下游各行业制造业企业对输送系统的采购需求。如果
公司未能持续提升在新能源电池制造装备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或未能及时拓展产
品在其他行业领域的业务规模,可能存在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降的风险。
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集中度较高,主要系下游新能源电池领域市场集中度较
高,头部企业扩大产能及更新产线对输送系统需求量较大所致。如果未来公司的
主要客户由于产业政策、自身经营、突发事件等原因出现业绩下降,可能导致其
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降低,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工成本、具体项目实
施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的变化会对公司细分产品或具体项
目的毛利率产生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发生波动,最终对公司
相应期间业绩产生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
金额较大。如公司下游客户经营状况、支付能力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出现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金额较大。公司存货以发出商品为主,如公司产品交付
后客户经营状况、支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受项目方案调整、周期延长等
因素影响导致成本增加,则可能使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易 黄 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