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6-077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名,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9,02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9,02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9,02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9,02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9,02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9,02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9,02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9,02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9,028,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燕红、周诺。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