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650,000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该部分股份的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
记、备案等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和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08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2023 年 9 月 28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等相关公告。
份 359,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2%,最高成交价为 25.1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截至目前,公
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在 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期间,公司累计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的目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中明确:“本次回购的股份将
全部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且存续时间即将期满 36 个月,结合公司整体规划,
公司拟注销上述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共计 2,650,000 股。
三、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拟注销的 2,650,000 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2,650,000 股,
拟注销股份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处于变
动中,暂以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92,573,503 股为基数计算,预计公司股本
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 份 性 质 注销前 拟注销股份 注销后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8,734,482 72.01 2,650,000 496,084,482 71.9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3,839,021 27.99 193,839,021 28.10
合 计 692,573,503 100.00 2,650,000 689,923,503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2,65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
应减少 2,650,000 元。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处于变动中,暂以截
止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92,573,503 股为基数计算,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001.1040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992.3503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
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
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及后续安排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
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
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