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
内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699,186,5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349,593,272.50 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以分配方案未
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
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以后年度。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距该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699,186,54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9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9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8 月 27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 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佳丽
咨询电话:020-32210275
传真电话:020-8207557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